Monday, July 11, 2011

傳播文化所帶來的影響 - 看不見的互聯網陷井

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– 李月蓮博士在「網上的自由國度 – 看不見的互聯網陷阱」的受訪中,也曾提出:「人人都要有傳媒道德。」當我們進入Web 2.0的時代,互聯網已不只用作搜尋資料,而是發展到人人都可以成為記者,許多新聞網站都開闢網上平台,來讓網民上載自己所拍到的現實片段或相片至網絡層面,成為新聞內容的供應者。以往傳媒內容由傳媒機構製作,所以傳媒道德是「專業概念」,現時大家都可以製作及發布媒體內容,所以傳媒道德已變成「公德概念」。這公德概念不單在於接收訊息時所需要的批判能力,更在於製作內容時的反思能力。在參與媒體消費或製作時,需要有公德心及具備傳媒道德素養。於是,李月蓮博士建議傳媒道德素養應以有下列十項原則:

1.尊重私隱
2.不破壞別人名譽及傷害別人感受
3.不做網絡惡搞
4.不散佈謠言及誤導大眾
5.不為公共空間製造噪音及散布低俗訊息
6.不觀看鼓吹種族、性別及其他歧視的視頻及媒體作品
7.不鼓吹暴力、越軌行為和友儕虐害
8.不賣弄色情
9.尊重版權
10.不購買妄顧新聞專業操守的傳媒產品


無論是單仲楷先生或是李月蓮博士等專家,均呼籲作為現今的家長、教育界和傳媒教育者,都應向青少年倡導這種公德的概念,應從人與人之間的尊重為出發點,讓青少年換個角度去看問題的所在。李月蓮以兩年前森美與小儀在其節目上,舉行「最想非禮的女藝人選舉」為例,如能設身處地想,若你的家人或愛人入選該名單時,你又會有何感受呢?那麼在發表或作出任何言論時,是否會更謹慎言行?

無疑今天互聯網的發展是迅速的,甚至常有出現網上暴力、侮辱、欺凌及侵權等現象,或以虛擬的身份,對一些持不同見解的網民,或借用「施行公義」為名,透過在互聯網上部落的聲討筆伐,惡意留言等做法,都是對當事人造成不可磨滅的精神困擾。這些問題都有待社會大眾正視的。我們相信互聯網世界的發展,仍需要透過不斷溝通和互相尊重的模式,來達致真正的良性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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